緩徵(未服兵役)

緩徵~
一、緩徵(尚未服兵役之男性同學):學生提出申請→由學校上傳至內政部「在學緩徵作業系統」提出「緩徵」申請。 
二、申辦程序:
  1.申辦時間:每學期(第1學期:8月1日;第2學期:2月1日)起至註冊日起第3週止。
  2.「緩徵」申辦流程:
    (1)登入學務系統/兵役系統。
    (2)填寫兵役基本資料(如附圖一)。
    (3)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不得辦理緩徵:年齡超過33歲仍未畢業。
四、緩徵期限:一經核定「緩徵」後,期限初始為:碩士班(兩年)、四技大學部(四年)、二技大學部(兩年)、專科部(兩年)。即自核定日起至預定畢業年之 6月30日止。在學期間如學籍未變動,即無須另行辦理緩徵。但如有「轉系(科)」,因考量學生就讀之系科將影響其日後抽籤之軍種兵科。故「轉系(科)」生不論是否降轉,均應重新辦理緩徵
 
緩徵延長修業年限~
一、畢業生因故未能如期畢業(例如:學分未修畢、論文未完成、交換學生等),且年齡未滿33歲者始能申請「緩徵延長修業年限」。
二、依教育部107.1.29「有關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申辦役男緩徵作業應行注意事項」來函:依內政部役政署102年3月11日役署徵字第1025018170號函示,在校之學生得予緩徵,係役政機關經審查學生在校就學相關事實後,按權責核定得否緩徵,非指學生得依意願或學校得依學生需求而決定申請與否,…..有關得否緩徵,非僅以學期註冊完成即予核定,應以該期間內是否有在校就學之事實為核處之依據故延修生同學除應依規定完成選課註冊外,亦應有實際到校上課之事實,始合乎申辦兵役延長修業年限申請。
三、申辦程序:
  1.申辦時間:每學期(第1學期:8月1日;第2學期:2月1日)起至註冊日起第3週止。
  2.「緩徵延長修業年限」流程:
    (1)登入學務系統/兵役系統。
    (2)填寫兵役基本資料(如附圖一)。
    (3)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如修課繳費單、在學證明)。
四、緩徵延長修業年限期限:一經核定「緩徵延長修業年限」後,以「一學期(1月31日)」或「一學年(6月30日)」,如緩徵延長修業年限期滿,仍具延畢如期畢業時,得重新辦理「緩徵延長修業年限」事實時,得重新辦理。
五、不得辦理緩徵延長修業年限:年齡超過33歲仍未畢業。
 
兵役海報

附圖一:學生兵役基本資料:
 
兵役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