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一、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對象: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83至93年次之就讀國內外(含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可於112年及113年連續2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2. 93年次男子(即志願提前於18歲之年接受徵兵處理)符合前揭就學及受訓條件。

(二)限制申請條件:

  1. 目前就讀高中、高職以下學校男子。
  2. 已完成第1年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第2年因故辦理延期徵集未入營者,或已完成入伍訓練役男,不得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3. 受限制申請條件規定,但仍提出申請並中籤者,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將撤銷其中籤資格。
二、申請期間: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時。
三、申請程序及超額抽籤說明:
(一)申請期間役男自行至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ca.gov.tw)首頁/主題單元「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提出申請,並完成網路申請作業。
(二)各梯次申請人數未超過錄取員額時,全額錄取;如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該超額梯次應辦理超額抽籤,內政部役政署將於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時,在內政部役政署(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21號)2樓會議室,分別辦理超額梯次申請序號最後2碼公開抽籤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