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集(按軍種兵科徵集入營)
徵集(按軍種兵科徵集入營) :
一、入營集合時間、地點:應徵役男應依徵集令指定時間、地點報到集,以利兵役單位護(輸)送入營,逾時應於當日自行前往新兵訓練中心報到,無故未到將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
二、應徵役男報到入營時應攜帶:
1.徵集令正本。
2.國民身分證正本。
3.私章。
4.健保IC卡。
5.存摺正面影本(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台新銀行或郵局擇一)。
6.個人需求特殊醫療用品。
7.戶口名簿影本。
8.最高學歷畢(結)業證書(或經學校驗證影本)等(應徵分階段軍事訓練者請攜帶在學證明;應徵補充兵役者免攜帶 7、 8 項)。
9.應徵服常備兵役者,如有軍訓課程折抵及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抵(學校成績單)或軍事校院休(退)學、開除學籍等證明(折抵役期用)。
10.特殊專長證照(書)或公會證明者(專長轉換用)、汽車駕照正本, 應一併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