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專區
1. 111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就學貸款通知(請點我)
逾期未繳交至校者,視同未辦理,收件審核前請"勿"先行繳費
現場收件服務時間
日間部服務時段:2月1日(三)~2月17日(五)09:30~15:30(每週六、日全校放假日)
進修部服務時段:2月1日(三)~2月17日(五)15:00~20:00(每週六、日全校放假日)
郵寄收件服務時間:2月1日(三)~2月10日(五)(請自行搜尋各地郵局營業時間於期限內寄出)
無法親自至生輔組申請,可於112年2月10日前(郵戳為憑)將相關申請資料以掛號郵寄至生輔組辦理。
如【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二項皆申請者,請務必先完成【學雜費減免(請點我)】申請
(3)掛號郵寄或親至學校申請(請將下列3項資料繳回)
【辦理就貸應繳資料】請自行檢核下列3項資料是否備齊
- 景文科技大學就學貸款申請書1份,(範例:景文科大就學貸款申請書參考用)
- 申請人及保證人之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包含詳細記事)或電子戶籍謄本影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1份
-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第2聯1份,(範例:臺灣銀行對保單第2聯參考用)
5.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辦程序【請參考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網址:https://sloan.bot.com.tw/newsloan/login/SLoanLogin.action
(1)填寫列印臺灣銀行之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
(2)學生及保證人攜帶身分證、印章,
(3)戶籍謄本正本1份【登載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含學生本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配偶及連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到全省臺灣銀行辦理對保,第二次辦理貸款者學生本人可以自已去)。
每學期辦理就學貸款皆須至臺灣銀行簽約對保,請於學校收件日期截止前務必將申貸資料繳回學校,才算完成就學貸款手續,資料不齊或未繳回者,視同未辦理就學貸款。
(5)叮嚀事項:
1.提醒您至臺灣銀行對保後,一定要將景文科技大學就學貸款申請書1份、申請人及保證人之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包含詳細記事)或電子戶籍謄本影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1份(擇一)、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第2聯(學校存執聯)正本繳回學校,才算完成註冊手續。
2.在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時,日間部同學請勿勾選在職專班,以免影響日後還款期限設定。
3.提供本校就學貸款各系所辨別表,供同學查詢,避免填寫錯誤。【各系所辨別表(請點我)】
4.每學期辦理之銀行對保單,請妥善保留。
可貸金額注意事項:
1.學生已享有公費補助、學雜費減免及教育補助費,應扣除其補助,就差額部分申請就學貸款。
2.請依註冊繳費單上可貸金額辦理就學貸款(*號註記之費用為就學貸款可貸之項目)。
若需另增貸 ※ 校外住宿費最高可貸20,000元整,書籍費最高可貸3,000元整。
※低收入戶身份學生可多貸生活費至多40,000元整,中低收入戶學生可多貸生活費至多20,000元整。
每學期多增貸金額待銀行撥款至學校後,預計學期末退費給學生,請視個人需求申請。
臺銀官網【還款須知】
臺銀官網【異動通知】延畢、升學、休退學、服義務兵役或參加教育實習…
10.「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1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日以臺教文(三)11125053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11. 「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0943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15.表單下載
景文科技大學學生就學貸款自付半額利息通知(114-120萬以內) 參考用